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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推荐选拔“硕博连读”“申请考核”攻读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4-03 点击数:

根据《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、硕博连读、申请审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》,现将我院2023年推荐选拔“硕博连读”“申请考核”攻读博士学位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范围

推荐选拔的学生基本条件需符合《长安大学选拔以直接攻博、硕博连读、申请考核方式攻读博士学位实施办法》(附件1)中有关要求。

二、申请程序

1.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长安大学以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2)或《长安大学以申请考核攻读博士学位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3)以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;

2.硕博连读生申请资格由学院审核,申请考核生申请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,符合申请资格者,由学院组织考核和复试;

3.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4月24日后登陆学信网进行网上报名,并打印报名信息简表;

4.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提交报考2023年长安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1.提交材料时间:2023年4月10日,符合报名条件的硕士生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信息工程学院503办公室。

2.资格审查:2023年4月10日

3.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:另行通知

复试内容:思想道德品质、专业创新能力、外语能力及综合素质

4.录取公示时间:复试结束后即刻公示

5. 2023年4月24日~26日,拟录取考生登录学信网报名。

四、体检须知

1.体检医院:(1)三级医院;(2)长安大学校医院。考生自行选择;

2.体检要求:体检前不要进食,并将体检结果(含肝功化验单)送各学院。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,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,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,否则体检无效;

3.长安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毕业体检并且合格者无需再次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需再次复查确认;

4.长安大学在校学生复试时无需体检,进入拟录取后再行体检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五、其它说明

拟录取的学生必须确定指导教师,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。

请各位学生仔细阅读《长安大学2023年推荐选拔“硕博连读”“申请考核”攻读 学术型博士学位工作的通知》,并下载相关材料,(https://yzb.chd.edu.cn/2023/0403/c2770a228590/page.htm)。

信息工程学院

2023年4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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